阪九渡轮积分服务《船点》使用条款

阪九渡轮积分服务《船点》使用条款

第1条 目的

  1. 本条款规定了阪九渡轮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阪九渡轮网络预约服务《船网会员》使用条款(以下简称“《船网预约会员》使用条款”)为注册的船网预约会员提供的阪九渡轮积分服务《船点》(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基本事项。
  2. 关于本项目的未规定事项,适用《船网预约会员》使用条款。

第2条 阪九渡轮积分服务《船点》适用范围

  1. 积分的获取和使用仅限于在我的页面注册的代表者。适用条件为使用阪九渡轮网络预约服务,并通过本公司指定的信用卡进行运费的预先支付(与《船网预约会员》使用条款第1条第4项的信用卡支付相同)。如果选择电话预约或窗口结算,则不适用。积分将在乘船后14天内发放。
  2. 1积分等于1日元,最低可从10积分开始用于乘船费用。
  3. 普通积分的有效期为乘船日起3年(按月计算),超过期限的积分将自动失效。其他积分的有效期因特典和活动而异。
  4. 使用积分时,将优先消耗有效期较近的积分。
  5. 如果取消或更改使用积分的预约,原则上已使用的积分将被返还,现金返还不予进行。此外,如果船网预约会员在预约后进行了更改,将根据更改后的使用金额发放积分。
  6. 积分的获取数量、历史和有效期可在【我的页面顶部、积分历史・积分有效期】中确认。

第3条 积分发放

  1. 本公司将在船网预约会员使用阪九渡轮官方网站《https://www.han9f.co.jp/》的阪九渡轮网络预约服务,并通过本公司指定的信用卡进行运费的预先支付时(与《船网预约会员》使用条款第1条第4项的信用卡支付相同),以及其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发放积分。使用现金、窗口信用卡、旅行社优惠券、船车票、航送兑换券、积分、使用券支付的情况下,将不予发放积分。但如果在窗口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了预先支付信用卡支付(*包括部分积分使用)的增加部分,则将适用积分发放。发放的积分可通过规定的方式(我的页面)进行确认。
  2. 积分的发放比例及其他发放条件由本公司决定,并将在本公司官方网站的指定网站上通知船网预约会员。此外,除了在通知网站上预先告知的条件外,积分的发放比例和有效期可能因会员等级和交易对象而异。
  3. 积分将在进行相关交易后,经过本公司规定的特定时间(乘船后14天内)发放。如果确认取消了相关交易,则不会发放积分,且如果相关交易金额发生变化,将根据变更后的金额进行发放。
  4. 关于某一交易是否发放积分、发放积分的数量及其他发放相关的最终判断由本公司做出,船网预约会员应予以遵守。

第4条 积分管理(会员等级制度)

  1. 本公司将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式,通知船网预约会员所获得的积分数量、使用的积分数量及积分余额。
  2. 如果船网预约会员对前项的积分数量有异议,应立即与本公司联系并说明理由。
  3. 关于第1项积分数量的最终决定由本公司做出,船网预约会员应予以遵守。
  4. 本项目根据船网预约会员的使用业绩设定了铜、银、金、铂、钻石五个会员等级,并且每个会员等级的积分返还率将提高。
  5. 会员等级如下:

    会员等级返还率使用业绩(1年)
    钻石20.0%1,500,000日元 ~
    铂金10.0%500,000日元 ~ 1,499,999日元
    黄金5.0%200,000日元 ~ 499,999日元
    白银2.0%50,000日元 ~ 199,999日元
    1.0%0日元 ~ 49,999日元

    *如果会员(代表者)未乘船,则返还率为上述50%。反映在使用业绩中的金额也为支付金额的50%。

  6. 第5项的会员等级维持和降级将根据“1年(1月1日~12月31日)的使用业绩”适用于“下一年度的1年(次年4月1日~次年3月31日)”。
  7. 第5项、第6项的使用业绩的对象如下:
    • (1)进行预先信用卡支付(与第3条的信用卡支付相同)时
    • (2)在窗口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预先信用卡支付的增加部分时
    • (3)使用(1)、(2)以外的支付方式支付的情况下,将不计入使用业绩。
  8. 关于第5项的会员等级提升,达到条件后可立即提升,即使未满一年,新会员等级将提前适用。

第5条 积分合并及禁止多重注册

  1. 船网预约会员不得将所持积分转让或质押给其他船网预约会员,也不得在会员之间共享积分。
  2. 一名船网预约会员禁止进行多重注册。如果因某种原因进行了多重注册,则不得合并所持积分。

第6条 积分的取消与消失

  1. 在本公司发放积分后,如因取消相关交易或其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理由,可能会取消通过相关交易发放的积分。
  2. 如果本公司判断船网预约会员符合以下任一项,则可在不通知船网预约会员的情况下,取消其所持积分的部分或全部。
    • (1)发生违法或不正当行为时
    • (2)违反本条款、《船网预约会员》使用条款或其他本公司规定的条款、指南等时
    • (3)其他本公司认为取消船网预约会员所持积分适当的情况
  3. 如果船网预约会员未在有效期内使用积分,则积分将自动失效。
  4. 除非因本公司的原因,否则本公司对取消或失效的积分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第7条 积分在支付中的使用

  1. 船网预约会员可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以本公司规定的返还率,使用所持积分用于阪九渡轮官方网站的阪九渡轮网络预约服务的信用卡预先支付(与《船网预约会员》使用条款第1条第4项的信用卡支付相同)。
  2. 本公司可能会限制第1项的积分使用对象服务,或对积分使用附加条件。
  3. 如果船网预约会员取消第1项的支付,原则上将返还用于该支付的积分,现金返还不予进行。但因本公司的事务等原因无法以积分返还的情况下,可能会从积分使用的服务中以现金返还相当于积分使用金额。
  4. 如果船网预约会员在支付全额时使用了积分,且后续支付金额因某种原因减少,则将根据前项进行积分返还。
  5. 如果船网预约会员在支付部分金额时使用了积分,且后续支付金额因某种原因减少,则首先将进行信用卡支付的金额返还,如果仍不足以满足返还金额,则将根据第3项进行积分返还。
  6. 如果船网预约会员在支付中使用积分后,因某种原因支付金额增加,则船网预约会员应以其他支付方式支付增加部分。

第8条 事故等

关于第7条的支付对象交易,除因台风等自然灾害、事故导致的航班取消等本公司的责任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进行积分的退款。

第9条 积分使用后的积分取消

如果船网预约会员在第7条的支付中使用了积分,之后根据第6条第1项或第2项取消了积分,则该支付的对象交易(以下简称“积分对象交易”)可能会被取消或保留。船网预约会员在积分使用交易已执行或试图执行的情况下,应立即以现金或本公司指定的支付方式向本公司支付因积分取消而产生的不足金额。

第10条 不可兑换现金

船网预约会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积分兑换为现金。

第11条 第三方使用

  1. 积分的使用应由船网预约会员本人进行,其他第三方不得进行。
  2. 本公司在确认输入的登录ID及密码与注册信息一致时,将视为由船网预约会员本人使用。即使是第三方的不正当使用,本公司也不返还已使用的积分,并对船网预约会员所遭受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2条 税费及费用

在获取积分和使用积分时,如产生税费或附加费用,船网预约会员应承担这些费用。

第13条 船网预约会员资格的丧失与暂停

如果船网预约会员失去会员身份,则将失去所持积分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权利,并且在失去身份时不再对本公司享有任何索赔权。

第14条 免责条款

本公司将在本项目的运营中尽力以当时的技术水平为前提,但不保证不会发生故障。因通信线路或计算机等故障导致的系统中断、延迟、停止、数据丢失、积分使用相关的故障、数据的非法访问等,均不作任何保证。

第15条 本项目的变更

本公司可根据运营需要,随时在未事先通知船网预约会员的情况下修订本条款,并可对本条款、本项目的内容或提供条件进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积分的取消、积分发放的停止、积分发放对象服务、积分使用对象服务或相关交易的变更,或积分发放率或使用率的变更),并可终止或停止本项目,船网预约会员对此表示预先同意。但本公司在终止、变更或停止本项目时,将根据其影响及本项目的运营状况等,以适当方式向船网预约会员提供信息。

第16条 准据法与专属管辖

关于本项目的使用,如当事人之间发生无法解决的争议,将在本公司九州总部所在地的管辖法院根据日本法律解决。

以上
2021年3月1日制定
2023年7月10日修订
2025年11月14日 第3条・4条修订
第4条红字的修订文本自2026年1月14日起适用于乘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