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處理
乘用車分類
符合下表的汽車將適用乘用車運費。
| 分類編號 | 適用乘用車運費的車輛概述 |
|---|---|
| 3、30到39、300到399 30A到39Z、3A0到3Z9 以及3AA到3ZZ | 轎車及廂型車的乘用車 |
| 5、50到59、500到599 50A到59Z、5A0到5Z9 以及5AA到5ZZ | |
| 7、70到79、700到799 70A到79Z、7A0到7Z9 以及7AA到7ZZ | |
| 4、40到49、400到499 40A到49Z、4A0到4Z9 以及4AA到4ZZ | 輕型乘用車,以及轎車和廂型車 (不包括駕駛艙、皮卡、引擎蓋型、篷車) |
| 6、60到69、600到699 60A到69Z、6A0到6Z9 以及6AA到6ZZ | |
| 8、80到89、800到899 80A到89Z、8A0到8Z9 以及8AA到8ZZ | 殘障人士改裝車輛(登記證上有記載的)、警車、救護車、露營車(註) (上述汽車以外的將視為貨車) |
- 上表的分類編號依據汽車登記規則及道路運輸車輛法。
- 汽車中,巴士、引擎蓋型、駕駛艙型將適用貨車運費。
- 不符合上表的汽車不會被視為乘用車。
- 長度超過6米的車輛可能會被視為貨車,詳情請聯繫我們。
- 附側車的雙輪及三輪車(如三輪車等)將適用乘用車運費。
- 乘用車的運費中,駕駛員1名的標準和室運費是免費的。若使用高級船位,則需支付差額。此外,同行者需另行支付旅客運費。
單車及自行車等
- 需另行支付旅客運費。
- 單車的運費依排氣量設定。
- 嬰兒車、小兒用車輛及特殊病人用車輛視為自行車。
- 折疊狀態的攜帶型自行車適用受託行李運費。
但若三邊長度之和超過2米的自行車,將適用特殊行李運費(自行車)。
註)符合以下條件的車輛將視為貨車。
- 車輛全長超過6米。
- 乘員定數為3名(不包括2(4)名)以下。
運輸條款
阪九渡輪股份有限公司適用以下條款。
1986年5月26日認可・2025年12月1日修訂
1986年5月26日認可・2025年12月1日修訂
1986年5月26日認可・2025年12月1日修訂
1986年5月26日認可・2025年12月1日修訂





